当前位置:
首页
> 办税服务 > 办税指南 > 税务登记 > 报验登记
?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2015-06-25 11:28:20 信息来源: 山东省地税局办公室 字体:【

  【事项名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设定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申请条件】

  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无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