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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二手房转让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收入?
2017-03-24 10:47:15 字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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