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什么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还乡团”?他们都做过哪些罪恶滔天的勾当?又是怎样被解放军一一剿灭的?本期节目将带您详细了解国民党反动派的帮凶——残忍而凶恶的“还乡团”。
“还乡团”,又称“还乡队”,是指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组织起来的地主武装力量。然而,这支队伍的雏形其实早在1927年至1937年间的土地革命时期就已经开始形成。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了震惊中外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肆逮捕、屠杀国民党左派和中国共产党党员,使得国民革命遭遇重大挫折。同年7月15日,汪精卫又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国民革命运动彻底失败,第一次国共合作宣告破裂。
这两次政变之后,虽然蒋介石掌控了国民党大权,但对国民党左派及共产党党员的残酷镇压,彻底摧毁了国民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为了维持对农村的统治和确保税收正常流转,蒋介石不得不与地方上的土豪、地主、恶霸勾结,共同构建一套勉强维持的基层管理体系。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党在国民革命失败后选择了另一条道路:1927年10月3日的古城会议后,工农革命军放弃攻打长沙等大城市的计划,转而进军井冈山,开辟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了保证根据地军队的粮食供给,红军带领农民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1928年12月,在毛主席的主持下,党史上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正式颁布,明确规定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并按照人口和劳动力将土地分配给当地农民使用。
这套土地制度,虽然保障了红军的粮食、税收和兵源,同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和参军热情,但也引发了被剥夺土地的地主和乡绅的极度仇恨。国民党反动派敏锐地捕捉到了地主乡绅对红军的怨恨,便联合他们,共同对抗红军。
国民党军在对红军根据地的大小围剿中,常依赖熟悉农村地理的地主和乡绅担任“向导”,协助找到根据地位置。作为回报,攻克根据地后,国民党允许地主乡绅恢复土地权利,甚至加重农民赋税、侵占更多土地,借此报复农民,这就是解放战争时期“还乡团”的早期形态。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为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我党对“打土豪、分田地”政策进行了适度调整。1942年1月28日,新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提出“双交双减”政策,即“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防止地主倒向国民党或日寇阵营。
随着1945年9月9日抗战胜利,我党根据新形势调整抗战期间的土地政策,1946年5月4日颁布的新指示恢复了“十年土地革命”时期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部分土豪地主预感到形势不妙,携款逃往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四处诋毁解放区的群众运动,为国民党制造内战舆论。
1946年6月26日,国民党违背《双十协定》,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解放战争正式爆发。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接连在中原突围、苏中战役等战斗中遭遇惨败,损失兵力高达近30万。为维持兵力优势,国民党开始利用失地地主的仇恨,组织他们组建民间武装协助进攻解放军,攻占区域后恢复地主土地权益。
1946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发出文件,明确支持地主武装“军事编组,配发武器弹药,开展军事训练”,臭名昭著的“还乡团”正式成为国民党反动派的帮凶。
电影《闪闪的红星》中,胡汉三作为还乡团头目欺凌百姓,害死了主角潘冬子的母亲,而历史上“还乡团”的暴行远比影视描写更加惨烈。
还乡团的暴虐,首先体现在对我党党员的残酷屠杀。英雄刘胡兰就惨死于阎锡山部队和云周西村还乡团的铡刀下。另一位革命女英雄吴洪英,同样被惠民县王家湾村的返乡团残忍杀害。为了制造震慑,返乡团竟将吴洪英用铡刀砍成三段,尸体残忍地被抛入池塘。
面对手无寸铁、善良的百姓,返乡团毫无怜悯。据《郯城县志》记载,1947年2月国民党占领该地后,还乡团进行了大规模的无差别屠杀:2124人惨遭杀害,10152人被关押,2603名妇女遭受凌辱,6088人被强征入伍,41688人遭严刑拷打,33728户人家遭惩罚,31699间房屋被烧毁。残忍手段包括枪决、活埋、剥皮、炮烙等多种酷刑,令人发指。1947年8月25日,《大众日报》报道郯城薛庄发现10名村干部被返乡团活埋,小归昌一坑内还埋藏着31具活埋尸体。
返乡团猖獗一时,严重破坏了土地改革的成果。国民党早承诺攻占解放区后恢复地主土地权利,但贪婪的地主不满足于此,开始大肆报复农民,抢夺粮食、牲畜、房屋。1946年12月15日《关于“收复区”地主还乡清租倒算》详细记录,地主抢光食粮、木材、家禽等值钱物品,对于求饶者稍微客气,逃跑者则一无所留。据统计,1947年2月至1948年11月郯城国民党占领期间,还乡团夺回土地25万亩,房屋2.4万间,大型牲畜7780头,粮食近300万公斤,银元达3亿多元,土地改革遭受严重破坏。
有人或许会疑惑,还乡团残暴行径只会激化民众反抗,彻底失去民心,国民党难道不清楚吗?事实上,国民党对还乡团暴行了如指掌。《党政军联席会议报》记录显示,地方当局曾向南京报告还乡团集体残杀事件,但国民政府不仅未制止,反而利用《申报》等媒体,将罪责嫁祸于解放军,试图抹黑我党,误导部分群众对解放军产生怀疑。
面对还乡团的凶恶行径,我党深知必须彻底铲除这一反革命祸害。1947年冬,陈毅在《华东一年来自卫战争的初步总结》中援引毛主席话语:“还乡团和保安队,是蒋介石政权赖以存在的基础。”号召解放军加大对还乡团的剿灭力度。随着解放战争形势明朗,罪恶累累的还乡团注定迎来覆灭。
解放战争时期,返乡团无疑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帮凶。但其中不仅有极端反对土地改革的土豪地主,也有被国民党欺骗、胁迫的地主,甚至一些因战乱流离失所的难民。对此,我党采取因地制宜、分情况处理的策略。
古语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面对成分复杂的返乡团,我党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对不敌对土地改革的地主和难民进行劝说和教育,并树立“坦白释放”的典型。比如,河北石家庄元氏县的返乡团斗争中,当地民主政府开展了“争取逃亡户返家建立家务”的运动,累计散发宣传单654张,向敌碉堡喊话6次,走访宣传62个村庄,成功劝降5名顽固分子,40余名国民党基层干部和20余名逃亡青年也纷纷归顺。
为防止还乡团侵蚀土地改革成果,我党还开展了土地复查工作,巩固革命成果。1947年6月20日,苏北、苏中地区对土地进行详细复查,统计显示共有8406头耕牛、10万余件农具、9万余间房屋及大量金银被还乡团侵占。此举有效打击了还乡团的经济基础,巩固了当地革命成果。
解放军对付还乡团的另一杀手锏是发动群众广泛参与。1947年颁布的《民主政府对还乡团的态度、主张及奖励办法》规定:击毙一名重罪还乡团头目奖金10万元,缴械投诚者5万元,缴枪归顺者1千元。发布悬赏令后,群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剿灭还乡团。解放军同时在各地开展“一房三地”防御建设,即在村屋顶间修筑天桥碉堡,并通过地雷战、地道战、地堡战等多层次战术对返乡团进行包围剿灭。
1949年,随着国民党统治在大陆土崩瓦解,还乡团作为反动势力的附属物,也宣告彻底消亡。土地革命与还乡团的斗争,不仅是两支武装力量的较量,更是国共双方在基层乡村治理中代表的阶级与路线之争。最终,人民的选择决定了谁才是中华大地上的真正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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